申請人確認被告知聲明

  1. 忠信歡迎而且只歡迎肯定忠信教育內涵、願意承諾、及期待接受良好教育的學生選擇忠信。
  2. 忠信重視學科成績,但是忠信更重視品格的端正。
  3. 申請人了解忠信學校是一以理念而結合的民間教育團體,秉持高震東老師《忠信教育法》的精神、高天極先生的主張、以及《教育基本法》第二條及第七條所揭櫫的原則辦學。立校目的為:傳承與弘揚中華傳統優良文化;調和社會的正義,追求淑世的理想。辦學理念為:在民辦教育上主張「不憤何啟,不悱何發」,「德育為先,知行合一」;秉持「愛自己的孩子是人,愛別人的孩子是神」的信念,「保持年輕人的善良,幫助年輕人在未來成功」。共同的責任是:將忠信學校法人及所設學校交給最有人品、最有能力、最能堅定立校信念的忠信畢業學生治理;共同的理想是:使忠信學校成為一所集天地正氣、育天下英才的百世民校。
  4. 緣忠信學校未主動申請參加十二年國教,立校54年,均屬單獨辦理招生學校,謹依法提供竹苗區「免試入學」名額。為讓學生得以適用政府學費補助資格,於竹苗區「免試入學報名系統平台」中以「綜合高中」為名出現,供學生選填。
  5. 忠信學校為單獨辦理招生學校,學生參加公辦免試入學者,應可同時參加忠信學校單獨辦理的申請入學,以各學區及各高中學校應會尊重家長/學生選擇的權利,忠信學校僅宜依政府相關規定辦理
  6. 凡欲選讀忠信並獲錄取者,惠請留意:一、凡參加公辦免試入學獲錄取且曾前往非本校之錄取學校報到者,應填具《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向原免試入學錄取公私立學校聲請「放棄錄取資格」,並取得原錄取學校書面証明,於報到時繳驗。二、未前往公辦免試入學錄取學校報到者,按現行政府法規,視同自動「放棄錄取資格」,毋須再向原錄取學校聲請「放棄錄取資格」,逕來本校報到即可。三、2025年全台免試入學報到日為7月10日。四、2025年向原免試入學錄取學校聲請「放棄錄取資格」之截止日為7月14日。(2025年7月14日是否為「放棄錄取資格」的鋼性截止日期,從政府或原錄取學校決定。)
  7. 2025年依相關規定提供竹苗區免試入學綜合學程者名額382名。綜合學程入學名單由竹苗學區決定,招生方式悉依主管機關與竹苗區免試入學委員會規定辦理。惠請留意:TCLIP 國立頂尖大學實驗班(TCLIP國頂)暫無免試入學名額。相關說明如后:
    1. 免試入學學生適用請領十二年國教免學費政策。
    2. 適用科別為:TCLIP 國立優質綜合性大學實驗班(TCLIP國優)、觀光科英日語雙核心/高餐加強實驗班、應用外語英文科綜合大學/國立科大加強實驗班、AIoT資訊管理科國立科大加強實驗班。
    3. 本校綜合學程分流時各學程(科)有名額之限制。本校為單獨招生學校,部分學程(科)將以循單獨招生管道入學者為優先。循免試入學管道入學者,分流時謹宜按本校各學程(科)有名額者擇之。
    4. 為保障學生擇科權益,欲循免試入學管道入學忠信者,建議仍使用忠信高中階段線上報名服務系統、參加校園導覽及面談、並提交讀書計畫。
    5. 逕經竹苗區免試入學委員會分發入學忠信,但未使用忠信高中階段線上報名服務系統、未參加校園導覽及面談、且未提交讀書計畫者,或前述程序未完整通過者,或註冊前未填具《家長教育權委付暨恪遵忠信學生四個榮譽信條約定書》者,為保障學生入學權益,謹以專班為建制按「一年統整試探、二年試探分化、三年分化專精」進程,於二年級起提供分化專精課程。同時,學生三年六學期均按公辦學校常規作息,免著制服,免參加本校特色教案如群育班,以及無各類科附加實驗教案。
    6. 循本校免試入學管道入學者,註冊前仍需填具《忠信學校教師輔導與教育學生辦法》、《忠信學校註冊費用說明之家長確認被告知書》。
    7. 免試入學錄取忠信但無意選讀忠信者,可以在取得「放棄(忠信學校)免試入學錄取資格同意書」後,參加其它學校免試續招, 或參加其它學校或本校非屬免試入學教案。
  8. 請由家長偕子弟出席校園導覽及面談。
  9. 忠信學校入學成績審查分為基本項目和特色加分項目。
    1. 基本項目:
      1. 國民中學教育會考成績:總分12分。
        會考成績單正本請於校園導覽及面談日繳驗。
      2. 讀書計畫:總分5分。
        提交讀書計畫的截止時間為申請人自行選擇參加的校園導覽及面談之前一日。請利用本系統首頁「提交讀書計畫」按鈕提交。逾期不予補驗。
    2. 特色加分參照項目:
      1) 特殊學習成就証明。請於讀書計畫第四段「我的學習特長與興趣」中提列,並請於校園導覽及面談時繳驗。
      2) 面談成績
    3. 有管樂或弦樂專長,提交足供認證的國際/全國/縣市政府個人競賽優等獎以上証明,經術科評量及通過面談後,符合參加本校TCLIP 國立頂尖大學實驗班(TCLIP國頂)/TCLIP 國立優質綜合性大學實驗班(TCLIP國優)。
  10. 我了解,申請入學忠信的完整程序除利用本系統提交基本資料/讀書計畫外,尚包含:1) 提交書面報名表/繳交報名費$500/繳交一吋光面單(彩)正面近照1張/繳驗國中教育會考成績單正本 (自訂校園導覽及面談當日提交)。2) 繳驗畢業證書正本及免試入學/特色招生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正本(7/10報到日提交)。3) 參加錄取後入學前性向測驗會試 (THAT,暫定7/10)。4) 確認《家長教育權委付書/恪遵忠信學生四個榮譽信條約定書》/《忠信學校教師輔導與教育學生辦法》(註冊前);5) 註冊。
  11. 我已詳細閱讀《家長教育權委付書/恪遵忠信學生四個榮譽信條約定書》的內容並同意其中恪遵忠信四個榮譽信條部份。
  12. 我了解:忠信學校教師謹按《忠信學校教師輔導與教育學生辦法》提供教育服務。忠信學校鼓勵任何自認身受學校行政或教師不當管教者,宜先按《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及《忠信學校教師輔導與教育學生辦法》,向本校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出申訴,如仍未能確保應有權益時,得依法向該管主管機關訴願亦得訴諸輿論;相關辦法均為網上公開訊息。爰102/3/26台教國署學字第1020021712號文內容,為「暢通校園師生溝通,建立友善校園環境」,謹此提請關注:凡意圖使授業教師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應循、能循、而未循前開國家體例法規,匿名或具名,假「陳情」為名,向第四權或有明顯事權的第三方不實檢舉授業教師且涉刑事或懲戒處分之指摘內容與事實明顯不符者,忠信學校家長會表示:「如為未具法律完全行為能力人,在毋須承擔行為責任的錯誤認知前提下,受有明顯事權的第三方直接或間接鼓勵,隱匿其監護人,假「陳情」為名,不實檢舉自己老師者,其中並無顯然應自負其責之法律行為過失,唯將有礙未成年人正常學習及心理發展,應予關注。」忠信學校教評會表示:「被不實檢舉之教師得保留所有法律上一切可能的行政迫害及名譽/心理損害的追訴權利。」緣此,忠信學校無由勉強被不實檢舉之教師接受因此對其可能造成的任何損害,忠信學校亦應在尊重被不實檢舉之教師的意見、保護相關責任行為人的基本法律權益、及照顧最大多數相關人的根本利益的前提下,保留繼續接受相關責任行為人/監護人教育委付的權利。
  13. 我了解,自2023/12/25新北校園命案后,教育部於113/2/5台教學(二)字第1132800520A號函修訂「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以下稱《注意事項》),國教署復於113/2/5以台教國署學字第1130023574號文函示「校園安全檢查操作手冊」。按教育部《注意事項》第29條內容,略以,為維護校園安全,學校發現或接獲檢舉、通報...若發現「特定身分學生」有危害他人生命、身體之虞者,毋須經緊急會商之程序,得按教育部《注意事項》及國教署之「校園安全檢查操作手冊」規範,對其進行必要之安全檢查。前述「特定身分學生」,按《注意事項》第29條稱,「指下列各款之學生:1) 少年法院審理中或裁定交付保護管束執行期間,並經學校校園安全檢查會議決議,有危害他人生命、身體之虞者。2) 有少年偏差行為預防及輔導辦法第二條第一項所稱偏差行為,並經學校校園安全檢查會議決議,有危害他人生命、身體之虞者。」承前,前述「偏差行為」爰《少年偏差行為預防及輔導辦法》之定義為:
    1. 有觸犯刑罰法律之行為者。
    2. 無正當理由經常攜帶危險器械。
    3. 有施用毒品或迷幻物品之行為而尚未觸犯刑罰法律。
    4. 有預備犯罪或犯罪未遂而為法所不罰之行為。
    5. 與有犯罪習性之人交往。
    6. 參加不良組織。
    7. 加暴行於人或互相鬥毆未至傷害。
    8. 藉端滋擾住戶、工廠、公司行號、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
    9. 於非公共場所或非公眾得出入之職業賭博場所,賭博財物。
    10. 深夜遊蕩,形跡可疑,經詢無正當理由。
    11. 以猥褻之言語、舉動或其他方法騷擾他人。
    12. 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經勸阻不聽。
    13. 逃學或逃家。
    14. 出入酒家(店)、夜店、特種咖啡茶室、成人用品零售店、限制級電子遊戲場及其他涉及賭博、色情、暴力等經社政主管機關認定足以危害其身心健康之場所。
    15. 吸菸、飲酒、嚼檳榔或使用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
    16. 觀看、閱覽、收聽或使用有害其身心健康之暴力、血腥、色情、猥褻、賭博之出版品、圖畫、影片、光碟、磁片、電子訊號、遊戲軟體、網際網路內容或其他物品。
    17. 在道路上競駛、競技或以蛇行等危險方式駕車或參與其行為。
    18. 超過合理時間持續使用電子類產品,致有害身心健康。
    19. 其他不利於健全自我成長,或損及他人權益或公共秩序之行為。
    同時,按國教署113/2/5以台教國署學字第1130023574號文函示「校園安全檢查操作手冊」內容之「參、權益說明及注意項目」,除全校教職員工外,為遵循政府規定,並為協助學生「健全自我成長」、「建立危安預防概念及正確認知」,忠信學校有責任對學生(含準學生)實施安全教育宣導:「於學期開始前後,向師生宣導學校安全教育,置重點於預防機制宣導」。
  14. 承上,我了解,忠信學校是台灣最安全健康的校園之一,主要緣自於對中華傳統文化及優良美德的傳承與尊重,以及高震東老師「愛自己的孩子是人,愛別人的孩子是神」、「愈在黑暗的地方,愈做光明的事」、「先做自己應該做的事,再做自己喜歡做的事」、「認錯不罰」、「內明外用」等自動、自重、自愛、自律的教育精神;忠信安全健康的校園較少繫於綿密繁瑣的法律條框。忠信學校謹循政府法令辦學,但更重視家長的信賴與託付,以及學生信守承諾、承擔責任、愛惜榮譽、心懷感謝等做人處世的學習態度。
  15. 我了解,忠信學校為獨立招生學校,為此,忠信學校學生自2011年的4173人至2020年的600人,適堪證明忠信學校不是一所以營利為目的的學校。同時,我了解,忠信學校會傾力幫助學生爭取應有之政府學費補助的機會。
  16. 我了解忠信的服儀傳統並同意尊重忠信學校的服儀傳統。
  17. 我了解校園內學生攜帶未經報核之行動通信設備 (手機或網路手機) 目前為忠信學校校務會議定義之「禁止物品」,且校園內學生未經當事人同意且影響當事人權益之攝相錄影錄音行為屬「禁止行為」。攜帶「禁止物品」及進行「禁止行為」將受校規約束並自行負擔其餘民刑事責任。
  18. 我了解,在不特定或多數人可共見共聞的個人網誌上使用猥褻/暴力/侮辱/誹謗/色情等圖文,不論何時發表,學校將保留是否暫停或中止家長教育委付的權利。
  19. 我了解,幫忙做家事,以及參加校園及社區服務是忠信教案的必要組成部份。
  20. 我了解忠信學校入學委員會保留是否接受報名及是否錄取的權利。
  21. 我了解忠信學校入學委員會保留調整申請入學程序及條件的權利。
  22. 我了解並確認上述內容。申請人有將完整內容轉知監護人合意確認的義務。

  23. 《告知/同意書》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請您詳閱本同意書內容。當您使用本網站提交個人資料時,即表示您已了解並確認本同意書內容。

    一、告知事項:
    蒐集資料單位:忠信學校。
    蒐集目的:提供線上報名之服務。
    蒐集內容:姓名、性別、生日、電子郵件、電話、地址、監護人姓名及與申請人關係、畢業學校,以及身分証字號。
    資料保存期間:永久保存。
    資料使用範圍:協助辦理申請/登記入學等程序。
    資料使用限制:本校將依個資法、個資法施行細則,以及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等規範保障您的個資安全。您提供的資料本校不會提供任何第三方使用,或委外處理及利用。

    二、您得自行決定是否提供相關資料。資料錯誤或不完整,可能影響您申請/登記入學的權益。

    三、您得行使如下權利:
    1. 查詢或請求閱覽。
    2. 請求製給複製本或影本。
    3. 請求補充或更正。
    4.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5. 請求刪除。
    行使前述權利時,請於書面申請書中載明個人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性別,以及申請項目、申請原由。凡屬本校履行法定義務所必要者,不接受刪除之請求。請求補充或更正者需備充份法律文件佐證。服務窗口:chengch@chhs.hcc.edu.tw(鄭)。